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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市敖汉旗被中华诗词学会认定为“中华诗词之旗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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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718日,从中华诗词学会传来喜讯,敖汉旗被中华诗词学会认定为:

 

“中华诗词之旗”

敖汉旗丰收乡、敖润苏莫苏木为:

“中华诗词之乡”

敖汉旗古鲁板蒿初级中学为:

“中华诗教示范学校”

敖汉旗惠州街道办事处秀水社区为:

“中华诗教示范单位”

 

据悉,多年来,旗委、旗政府高度重视“中华诗词之旗”建设工作,始终以“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”为宗旨,依托厚重的历史底蕴、延续的人文传承和良好的群众基础,不断强化组织领导,让建设工作更有保障。坚持因地制宜,让建设工作更有特色,加强艺术创作,让建设工作更有内涵,深化“六进”活动,让建设工作更有抓手。培养发展了一支实力雄厚的诗人团队,创作了一批诗文精品,打造了众多诗人亮相的舞台。

学会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7号楼203室

邮编:100007邮箱:nmgscxh2021@126.com联系电话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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